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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當安全氣囊!婦單手飆國道…轉頭又抬槓 下場真慘

2018/11/03 15:49 東森新聞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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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當安全氣囊!婦單手飆國道…轉頭又抬槓 下場真慘

三寶沒有極限!一名女駕駛上(10)月25日開車載小孩,被其他人目擊把小孩抱在腿上,一手抱小孩,僅用一手開車,更誇張的是,她還沒有繫安全帶,安然自得地與副駕駛座的乘客聊天,誇張行徑全被隔壁車道的乘客給拍下,向國道警方提出檢舉,而警方也根據影片開罰了。

 

【東森新聞line】掌握最新選戰訊息

 

▼女駕駛一手抱小孩,一手開車。(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粉專PO出這段影片,痛批「太超過把孩子當安全氣囊」,畫面中可見,一名長髮女子駕駛銀色轎車,1號汐五高架道,南向30公里五股路段,正巧被其他路人給看到,女子把孩子抱在身上,右手指著前方,只用左手開車,而且還沒繫安全帶,相當危險。國道警察看了後,告誡「12歲以下兒童應坐後座」、「安全椅、安全帶很重要」、「危險駕駛重罰外加扣牌」。

 

▼女駕駛未繫安全帶。(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其他網友看到後,紛紛在底下留言,「有多少的憾事發生的原因,出自於輕忽的態度…」、「趁此機會罰好罰滿,教育所有開車大眾」、「有這種父母真悲哀~出了事才在那邊哭爸兼哭」、「拜託…孩子都這麼大了…不會自己坐好嗎?」、「重罰、嚴懲」、「連小孩的安全都可以不在乎,說有多愛孩子都是假的」、「塊陶啊!三寶又出來害人囉」、「若出事無需可憐」,後來國道警方也透露,「本案已經開罰囉!抱孩子開車的行為依危險駕駛開罰,另處罰駕駛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國道警察回應。(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再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另外,根據該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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