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一名劉姓婦人,常把機車停放在住家附近的人行道上,遭到檢舉達人拍照檢舉,從去年底到二月份中旬,總共被檢舉44件,突然一口氣收到多張兩三個月前被舉發的罰單,婦人抱怨警方告發太慢,罰單可能「如雪片般飛來」,抱怨員警告發太慢。讓她沒警覺,才又被多罰了好幾張;不過警方指出,法定告發期限為三個月內,呼籲民眾不要違規停車才是正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