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44歲鐵工何男,不堪長期照顧罹患腦性麻痺的21歲兒子,2015年3月將他載到基隆河濱公園掐死再自首,昨(31)日仍維持一審量刑,認為何男自首且情堪憫恕,應2次減刑,依殺人罪判2年6月徒刑,但檢察官認為判決太輕提上訴,遭到高院駁回。何男家人希望檢察官別再上訴,因為這樣是「在家屬的傷口上再撒一次鹽」。
▼何男長子患有腦性麻痺,需要其他人照顧。(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何男與妻子育有2子,長子早產,自幼就罹患腦性麻痺,四肢萎縮、得坐輪椅代步,還有語言失能等多重重度障礙,生活起居都要仰賴他人,情緒亦不穩定,激動時會揮動四肢,造成照顧者受傷,且常啃咬自己的手臂、自摔成傷,有輕生傾向。
法院審理期間,何男哭到泣不成聲,案發當天他載21歲兒子到機場附近的河濱公園,他表示不是預謀下手,但看見兒子從椅子上滑落,便偶然問了一句:「爸爸很壞,想要殺死你,你說好不好?」,兒子說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懂,但認為兒子也許想解脫,便徒手掐住他的脖子,「家人照顧他很累,想送到教養院又怕會被綁一輩子,於是一邊說著對不起、忍耐一下就能變天使一邊動手」,過程中兒子未揮動手腳,等到斷氣後,他抱著兒子大哭,跟他聊天、聽音樂。
▼何男長子得坐輪椅代步。(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一、二審法官認為,何姓夫妻照顧從小患有腦麻、癲癇以及肢體與語言失能的多重重度障礙的兒子,曾積極帶他尋求各種醫療方式診治未改善,4年前兒子因受歧視更加情緒暴躁,激動時會攻擊照顧者或傷到自己,一家4口靠做鐵工領日薪的何男生活,經濟與精神壓力大。考量到何男當時面臨的現實困境,加上整個過程頻頻道歉、解釋死後的事情,孩子死後還不肯鬆手並抱著大哭,因此不符合加工自殺罪的要件,而是與「利他殺孩、慈悲殺人類型」有部分重疊,於是依法減刑判處2年6個月。
▼台北地院。(圖/翻攝自
維基百科,攝影勤岸)
不過,檢察官上訴,認為何男犯的是殺人罪,縱使他無法負擔兒子的生活,也還有父母親可以接手幫忙,卻選擇用最無可挽回的方式結束一條寶貴的生命,不足以同情減刑。但高院認為何男自首,判決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因此維持一審量判決,駁回上訴。
何家人聞之消息,難過地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了,否則重新面對訴訟的準備程序、審理、辯論,是無比煎熬,對家屬來說無疑是二度傷害。
往下看更多新聞!
台北市一名37歲陳姓父親因受不了2個月大的女嬰不停哭鬧,竟將含有第三級毒品FM2成分的安眠藥物,磨碎後摻入奶粉沖泡餵食,導致女嬰中毒休克身亡。陳男事後對自己所犯下的大錯痛哭後悔,但士林地檢署認為,陳男餵食安眠藥,目的是要讓女嬰停止哭鬧,並無殺害女嬰的意圖,因此減輕刑責,4月17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pixabay)
檢警調查發現,陳男與妻子婚後生下一對兒女,因不堪工作、經濟壓力關係,定期會到醫院看診,並領取含有FM2成分的安眠藥物。直到去年7月間,陳男因為受不了女兒哭鬧不止,竟異想天開嘗試將他看診所取得的安眠藥物,磨碎後摻入奶粉中餵食女兒,見女兒沉沉入睡,之後便屢次使用同樣方法將女兒哄睡。
陳男7月26日晚間再度以毒奶粉餵食女兒後,沒想到女兒這一次卻再也沒醒過來,陳男與妻子直到隔天凌晨才發現情況不妙,趕緊將女兒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救,最後不幸仍宣告不治。
▼(示意圖/pixabay)
陳男到案後痛哭表示,自己當下只想讓女兒安靜一點,才會將半顆含有FM2的安眠藥物磨碎餵食女嬰,原以為只餵食少量的藥物應該不要緊,沒想到竟會害死女兒,後悔供稱「我如果不愛她,就不會借錢生下她,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很後悔...」陳妻則稱不知道丈夫在奶粉裡摻藥。
士林地檢署認為,陳男明知道女兒才剛滿2個月大,身體發育尚未健全,且餵食過量藥物會導致女兒死亡,卻仍犯下這項罪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但合議庭認為,陳男餵食半顆安眠藥,目的是要讓女嬰停止哭鬧,並非有殺害女嬰的意圖,因此減輕刑責,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