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聊天聊到床上去,竟然還劈腿女友的親
表妹!桃園一名莊姓男子和女友發生爭執後,總是會找上對方的表妹傾訴心事,長期下來兩人關係日益升溫,更疑似因此擦槍走火。沒想到表妹後來卻指控,莊男偷打她房間的備份鑰匙,還埋伏
性侵得逞,不過桃園地院審查時發現兩人私密的對話紀錄,莊男說:「他睡了妳就過來」,最後因此判莊男無罪。
▼(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女友的表妹其實已經有男友,她透露,因為莊男曾經借宿她家,所以曾把鑰匙交給對方,不過沒料到莊男會自作主張備份鑰匙。女友表妹指控,2017年1月14日趁她外出之際,偷偷埋伏在她家裡,直到她返回住處時,莊男便佯稱要幫她處理「未婚懷孕」之事,但卻出其不意地伸出狼爪襲擊,當場將她壓在床上,並不斷親吻、撫摸、強扒衣褲,甚至毫無防範措施性侵得逞。
不過莊男矢口否認女友表妹的種種指控,認為這些事情都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他聲稱當天事前有通知女友表妹在她家中,還幫忙開門迎接表妹回家。莊男透露,自己和女友分手後曾多次和其表妹發生性行為,會維持現這樣的特殊關係全是因為,表妹曾以「我男朋友快要回來了」,拒絕和他進一步交往,莊男強調並沒有硬逼對方上床,案發當時有經過對方同意。
▼(示意圖/取自pixabay)
而法官檢視兩人平常的私密對話後發現,發現兩人聯絡頻繁、交情匪淺,更多次私底下約見面,莊男曾說:「他睡了妳就過來,妳在哪裡?」女友表妹回應:「他房間」,而莊男繼續說:「不要管他了,妳就說想睡了」、「過來陪我,到了打給我,反正我會等到妳來。」
案發當天莊男還曾傳訊息,要女友表妹買東西「拿來套房這」、「帶充電器」,法官認為,由此可見對方早就知道莊男在房間內,而控告者驗傷時身上也沒有被侵犯的傷痕,再加上她仍與莊男互動頻繁,與一般被性侵後的反應截然不同,也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性侵,莊男因此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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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一名女大生和陳姓學長互有好感曖昧,2人2016年的某日夜晚在學校的導師室暢聊心事、打情罵俏,在浪漫氣氛包圍下,彼此慢慢展開親密接觸,就當女大生將內褲脫下後,腦中突然想到「前男友」,因此拒絕與學長發生關係。沒想到女大生事後竟控告學長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女大生腦中突然想到「前男友」,事後指控學長強制猥褻。(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女大生和交往多年的男友因故分手後,對她暗戀許久的同系陳姓學長便積極展開追求,2人很快就產生曖昧關係,以及肢體上的接觸。前(2016)年10月的某天晚上,2人和其他同學在導師辦公室開會結束後,其他人陸續離開後,只留下2人在辦公室內,趁著四下無人的深夜,彼此慢慢展開親密接觸。不過,女大生認為2人進度太快,心中仍無法忘懷前男友,因此拒絕與學長進一步發生關係,對方也尊重她沒有進一步的要求。
沒想到事情過了10個月後,女大生突然指控陳姓學長當天晚上開完會後,不顧她的反抗,逕自將手伸進上衣內撫摸胸部,還推她到牆壁強吻、在耳邊輕聲說「想要」,表示自己奮力掙脫後,跑回宿舍痛哭,還吵醒了室友。
▼女大生和學長在辦公室內,展開親密接觸。(示意圖/pixabay)

陳姓學長到案後承認當天2人確實有熱吻、肢體接觸,過程中他想要有進一步發展,表示學妹一開始略有閃躲,他還詢問對方身體是否不舒服,但女大生搖了搖頭後,主動將自己身上的衣服一件件慢慢脫掉,但就在她將內褲脫掉時,頓時認為2人的進展太快,而陳姓學長也尊重她的決定,就此罷手沒有發生進一步關係。
檢察官也同時傳喚了女大生的室友作證,室友則表示,當時沒有遇到女大生跑回房間大哭而被吵醒的情形;不過,但女大生曾告訴室友此事,還曾質問既然陳姓學長對她不禮貌,2人為何還有聯絡,但女大生當下只是微笑帶過,沒有正面回答問題。
檢察官認為全案僅有女學生單一的指訴,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其指訴為真,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