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Pixabay)
台北一名女子2016年在行事曆留下一句「媽,對不起」便
燒炭輕生,遺書中痛訴「不知道怎麼再相信人」,原來她輕生前5天慘遭
乾哥性侵,因此心灰意冷地走上絕路。乾哥一開始向女子母親坦承「我錯了」,未料開庭後卻矢口否認,仍被檢方起訴,最輕恐吃上10年牢飯。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報導,女子的乾哥張姓男子2016年9月在海軍陸戰隊服役,和女子與朋友相約唱KTV,唱完後天色已晚,女子與乾哥到友人家借宿,當晚他們共睡一床,想不到張男竟色慾薰心,強壓女子性侵得逞,雖然女子不停出聲阻止,還提醒他已有女友,但張男完全聽不進去,釀成憾事。
隔天張男與朋友搭車回營後,女子傳訊息向閨蜜訴苦,對方則不停勸她,想不到事發5天後女子還是想不開,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令閨蜜難過不已,而張男甚至沒到女子靈堂上香,閨蜜對此傳訊給張男,質問他為何不聞不問,張男坦承自己錯了,甚至還說想跟著女子腳步走上絕路。
女子死後,母親悲痛萬分,說因為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因此女兒年紀輕輕便出社會工作,想不到竟這樣結束生命。而母親看見遺書更是難過,女兒寫下「我不知道怎麼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也不知道怎麼再相信別人」,母親還從通訊軟體裡發現女兒和閨蜜對話紀錄,揭開女兒遭蹂躪的真相,氣得打電話質問張男,張男對此事沒有否認,只坦承自己做錯了。
▼女子母親從手機對話紀錄中發現端倪。(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Pixabay)
檢警相驗女子遺體,不過可能因為事發多日,沒有查到DNA等相關證據,而張男出庭後還否認犯案,表示當時自己喝得醉醺醺,什麼也不記得,對閨蜜道歉,只是因為自己在軍中沒去上香,而感到愧疚。
不過檢方根據女子母親和張男的電話錄音,認為張男電話中未否認性侵,還曾與死者母親相約談判,張男更拒絕測謊,因此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憤致死罪」將張男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該罪最輕可判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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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別人搞上床還敢講電話?屏東有一名女子,她在KTV慶生喝酒喝到醉醺醺,散場後被乾哥託付給好友唐姓男子,怎料當晚酒醉意亂情迷,和唐男在床上大戰後,卻指控唐男趁勢性侵,而法官依照通聯紀錄調查,才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判唐男無罪!
▼(示意圖/pexels)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104年9月間,女子和閨蜜、乾哥、乾哥的好友唐男約在KTV慶生,大夥歡唱好一陣子後,醉醺醺的女子被載到乾哥家借住,沒想到乾哥的親戚突然到家拜訪,原本的空房沒了,乾哥只好把女子託付給唐男帶回住處,而過了2天後,女子神情緊張地告訴閨蜜,當晚慘遭唐男性侵。
唐男得知自己被告性侵後感到不可思議,到案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女子雖然喝茫但還是有意識,準備到床上愛的纏綿時,女子也完全沒有拒絕,自己更沒有以手或腳推打甚至霸王硬上弓。唐男還透露,後來插香到一半,女子有急喊停不想再繼續,自己就有立刻踩煞車停止,沒有半點踰矩行為。
▼(示意圖/pexels)
對於唐男的澄清,法官調閱女子的通聯紀錄,發現女子抵達唐男家後曾和男友通過6次電話,明明警訊時聲稱和男友講電話時被唐男強行脫褲性侵,法院審理後卻改說和男友講完電話才被性侵。女子的男友也到場證稱,表示通話的過程中沒有聽到求救訊息,自己在事發一周後才知道女友被性侵。
法官認為,女子稱自己遭性侵過程中和男友通話6次,其中4次是女子主動撥出,卻未向男友求救,前後說辭有諸多不合常理之處,再加上檢方未能提出證據證明唐男犯行,最後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二審維持唐男無罪。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