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走私毒品判18年定讞 林進龍逆轉判無罪

涉走私毒品判18年定讞  林進龍逆轉判無罪
遲來的判決平反!9年前屏東東港一名漁民林進龍遭到警方逮捕,說他是一起漁船走私毒品買家,當時他被判18年定讞,他在逃亡期間還跟法院兩度聲請再審,但是由於有關鍵證人林金群,也就是這起毒品走私案的主嫌,在從菲律賓被遣送回到台灣受審後,幫林進龍證明他只是受託拿dvd機,他根本就不知道裡頭有藏毒品。
走私 毒品 林進龍 無罪 逮捕
上一篇
女師遭男友丟下橋慘死?冤案?高院准再審
下一篇
「過勞不是他願意」 國道警女兒發文:選擇原諒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