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一名34歲已婚的王姓工程師,2015年以假面試援交妹,再誘騙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因為坦承犯行,被法院輕判緩刑3年,但他惡性不改,緩刑期間成立群組,再邀約多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其中年紀最小只有11歲,昨(2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重判10年2個月。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
33歲已婚王姓工程師,誘騙10多名女子發生性關係,2015年先是涉嫌假面試援交妹、真性侵,遭判緩刑3年定讞,但是緩刑期間卻又再犯,透過成立通訊軟體群組和匿名臉書帳號,約多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台北地院25號依兒少性剝削、強制性交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合併判處他10年2個月有期徒刑。
▼(圖/東森新聞)
2015年被捕時,他同樣是利用臉書犯案,假裝要介紹援交,用高薪誘拐未成年少女。他在臉書上PO文,徵求高檔的包養妹還有飯局妹,起薪3萬到8萬元,不到3個月就吸引了50名正妹應徵,他挑選好對象後,要求見面發生性關係,之後只用300塊的車馬費打發,要被害人回家等通知,但他卻封鎖被害人臉書帳號,避不見面。
▼(圖/東森新聞)
直到1名15歲少女發現被誘騙報案,事件才曝光,王姓工程師事後和少女父母和解,並被判刑6個月徒刑,緩刑3年,沒想到他惡性不改,再度犯案,這次有10多名少女報案,其中受害的未成年女子至少有10人,年紀最小的只有11歲,北院認定他一再犯案,已危害社會治安,甚至影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發展,重判10年2個月有期徒刑,其中1年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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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王姓工程師2015年假藉媒介少女援交,事後再以「試車」為由,拐騙了3名無知少女發生性關係,被法院判刑6月,緩刑3年,但卻不知悔改,他2017年在緩刑期間又用相同手法,以「指導性技巧」為由,再誘騙10名少女上床,最惡劣的是,被害人之中不但有8人未成年,年紀最小的竟才11歲,台北地檢署去前12月27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王男。
根據檢警調查,33歲的王男在內湖一間資訊公司擔任工程師,2015年他和妻子結婚後肉體和心靈仍不滿足,竟然還用暱名在臉書創立帳號,在網路上隨機搜尋國中或剛上高中的幼齒學生妹加為好友,再刊登「寒假伴遊/包養/尾牙飯局/派對,不同的短期兼職打工!看妹妹喜歡那一種?快來報名!」、「缺錢的妹妹,快來接工作喔!不然寒假過年沒錢花!」等訊息,誘騙無知少女上鉤。
▼(示意圖/pixabay)
王男與學生妹相約見面後,若發現對方姿色不錯,便會以仲介援交需要先「試車」為藉口,要求對方隨他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完事後再給對方1000元到1200元不等的車馬費,隨意打發,返家後就立刻封鎖對方的臉書帳號,斷絕聯絡。
其中一名15歲的少女事後驚覺被騙,不甘心被白嫖憤而報案,全案也因此曝光,檢方查出共有3名少女受害,將王男起訴,審理期間,因王男認罪並與少女們和解,法官認為王男有悔意,依與未成年性交罪輕他判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須服80小時的義務勞務。
▼(示意圖/pixabay)
未料緩刑期間王男惡性不改,又故技重施再犯案,自今(2017)年3月起,他更變本加厲,在網路論壇和LINE群組亂槍打鳥,刊登性交易的訊息聲稱要幫忙仲介女學生賣淫,以金錢利誘對方見面,表示「想了解妳的性技巧」、「了解妳是否身懷特殊性技能」為理由,再度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試車」得逞,經被害人報案後,警方循線在8月份逮捕王男。
檢警發現,陸續有10名少女看到訊息後與王男聯繫,其中竟有8人未成年,最小的年紀只有11歲,而且王男並非會對每位女子「試車」,有1名成年女子因為外貌相對不出色,王男連試都不想試,但有3名少女因為長相甜美,深得王男心,直接被他包養。
王男到案後坦承有與部分女子發生性關係,但他否認白嫖,並表示都有給對方車馬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12月27日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