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畫面)
愛情誠可貴,生命價更高,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感情失和就想不開,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台南今(25)日清晨傳出有女子墜樓重傷的事件,初步了解,當時她和男友吵架後負氣離去,「出了包廂就再也沒有回來」,疑似因此想不開
輕生,從3樓陽台一躍而下,當場血流滿面,警消獲報後趕忙前往救援。
綜合媒體報導,台南市安平區的黃姓女子年約18歲,今日清晨7時左右,被發現倒臥在某
KTV後面的巷子裡,現場血跡斑斑,地上流了一大攤的鮮紅色血液。救護車到場後,檢查女子傷勢,發現她頭部重創、滿臉是血,趕緊將送醫治療,雖然她仍有生命跡象、意識,但對於警方的問話只能用點頭,或是隻字片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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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調查,墜樓的黃女平時在夜市擺攤,疑似和男友發生爭執,凌晨結束工作後便到KTV找友人傾訴,其間曾離開過包廂,再次進來時卻是淚流滿面,雖朋友幾度關心詢問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但黃女始終不願多談,一直到清晨6、7時左右,黃女又離開包廂,卻再也沒有回來,同行友人以為她以先行返家,便沒有多加留意,沒想到就傳出憾事。
由於黃女傷勢嚴重,無法多說話,詳細事發原因仍有待開刀後傷勢好轉才能釐清,警方目前先聯絡包廂內男性友人說明事情經過,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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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
Pexels)
彰化一名年輕女子因為男友不停勾勾纏而丟掉工作,之後只能依賴男友金援,男友卻要求天天上床,讓女子受不了,聲稱因此罹患憂鬱症,向警局提告性侵,想不到案件還在審理中,女子便絕望留下遺言,表示「始終遇人不淑」,最後
跳樓自盡。不過法官審理時,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女子遭性侵,因此判男子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彰化一名女子本來在遊藝場打工,不過2016年與交往6年的陳姓男友分手後,陳男還是不停糾纏她,甚至鬧到她打工的地方,讓她因此丟掉飯碗,迫不得已,女子還是繼續和他在一起,靠陳男金援來付房租,不料陳男竟以此要求天天上床,女子表示自己因此罹患憂鬱症,有一次進行到一半,甚至難過地哭了出來,隔天便到警局報案提告陳男性侵。
不過陳男雖然坦承自己糾纏女子,卻否認性侵,表示自己沒有強迫她,「我還有幫她修理天花板!」他說兩人分手兩星期後,他找上女方,對方一看見他就要求支付1萬2000元房租,付完後兩人就付合了。那一次上床到一半,女子突然哭泣,他覺得掃興便停了下來,但女方還要求繼續,陳男辯稱自己絕對沒有強迫。
想不到2017年2月,案件還在審理時,女子就傳訊息給新男友,表示「始終遇人不淑,令人鼻酸」,接著就從租屋處頂樓一躍而下身亡,檢警確認為跳樓輕生。女子新男友在庭上表示,女子一直因為被性侵感到十分痛苦,不過法官發現,女子在性侵案之前就已罹患憂鬱症,且女子和新男友也常常吵架,還和他抱怨自己總遇人不淑,因此難以判定女子自盡是因為陳男性侵導致。
除此之外,陳男的對話紀錄中也顯示,女子提告後曾對他表示後悔,「我隔天有問過,我不要告你,他說公訴罪,你一定要上法院」、「我覺得我要透過這個途徑,我們兩個才有一個結束的方法」、「反正我會跟法官說啦,我只希望你以後不要再有往來」等語。
法官認為,雖然陳男以天天上床換取金援的做法,在道德上令人髮指,卻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女子是被強迫才發生性關係,因此依法判決陳男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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