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手機致電失主索4千酬金 認定恐嚇判罰12萬6千

撿手機致電失主索4千酬金 認定恐嚇判罰12萬6千
一名男子撿到手機失主索討四千塊,還說「手機那麼新,丟了浪費」失主認為有恐嚇取財的意思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撿到手機的男子有犯意判他4個月徒刑再加6千元罰金,如果想不坐牢一天一千塊來算,再加上罰金,被罰12萬6000塊。
手機 失主 恐嚇取財 犯意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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