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涉收3千萬賄款 最高法院無罪定讞

張花冠涉收3千萬賄款 最高法院無罪定讞
●(圖/張花冠臉書)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曾在立委任內,涉收受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開發廠3千萬賄款,本案經嘉義地檢署起訴,一、二審均判無罪,最高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2004年經建會通過的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BOT案,在2008年因開發廠商,逕行停工而被縣府解約,之後轉型為大埔美工業區第二期開發,嘉義地檢署2013年認為,當年張花冠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及展延融資,涉收受廠商3千萬賄款,並用他人帳戶迂迴提領,以貪污、洗錢等罪起訴。



 
嘉義縣 張花冠 賄款 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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