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2076萬元!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重判18年

收賄2076萬元!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污重判18年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利用消防署採購標案,在9件救難器材採購案收受賄賂1924萬元,又在救災衛星系統與指揮車整合平台標案上,圖利廠商1207萬元,還帶女伴、主計總處主秘許碧蘭赴法國「假考察、真旅遊」。此外,檢調還在他家和辦公室,搜到時價3000萬元的19公斤金條和400萬元現金。台北地院歷經5年多審理,今(3日)將黃依貪汙等罪判刑18年,沒收不法所得2076萬元、褫奪公權8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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