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參選人張家閎偷吃新婚人妻40次!女方身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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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捲入桃色風暴。(圖/翻攝自張家閎臉書)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捲入桃色風暴。(圖/翻攝自張家閎臉書)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遭1名男子指控,與他的前妻發生不倫戀,2人不僅發生高達40次以上的性行為,女方還因此懷孕。男子因此憤而將張家閎告上法院,經台南高分院二審審結,判決張家閎應賠償人夫精神慰撫金50萬元,而女子的身分也曝光了。

偷吃40次還懷孕! 小三身分曝光

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女方於2024年1月結婚,女方則自2022年起便在張家閎團隊擔任小編,負責行程拍攝及粉專維護,女方在法庭上坦承,自2024年中起,就與張家閎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一度「搞出人命」,並於2025年進行流產手術。人夫事後發現,妻子與張家閎在臥室親密相擁的照片,飽受不少身心壓力,最終2人於2025年底協議離婚。

張家閎辯不知已婚 遭法官打臉

法庭審理期間,張家閎堅決否認與女方發生過性關係,並辯稱當時因跑行程疲累,受邀至女方住處休息而熟睡,照片中將對方攬入懷中,是睡夢中的無意識舉動,且醒來發現被拍照後便要求刪除,張家閎還主張,自己對女方的婚姻狀態並不知情,試圖證明自己沒有侵害配偶權。

法官調查發現,女方過去曾將結婚訊息及照片公開於個人社群平台,當時張家閎與她互為好友,且女方曾多次向張家閎借款,顯示2人關係相當密切,張家閎主張「不知女方已婚」之詞難以採信。法官表示,張家閎明知對方已婚,仍與她獨處一室,並相擁躺在床上,行為已嚴重踰越一般社交往來範疇。

二審認定金額過低 加碼改判賠50萬確定

此案經雲林地院一審判決,張家閎應賠償30萬元,他不服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審酌雙方學經歷、經濟狀況及原告所承受之痛苦,認為原判金額偏低,因此廢棄部分原判決,改判張家閎應再給付20萬元,總計需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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