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眾亂丟垃圾,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另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納入應回收廢棄物,若有業者亂丟棄光電板,最高可處7年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如果位置是在環境敏感區,其刑可加重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