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存廢議題持續延燒,不過即使未來完成修憲程序、監察院遭廢除,現址建築也無法拆除。原因在於監察院大樓自1915年落成,至今已超過111年,屬國定古蹟,依法必須保存。朝野立委則陸續提出未來用途構想,包括博物館、歷史園區、導覽空間及附設咖啡廳等方案。
外界關注,若未來修憲廢除監察院,現有建築是否會拆除重建。根據現行文化資產制度,由於監察院大樓為國定古蹟,即使機關組織調整,建築本體仍須保存,不能夷為平地。
此外,廢除監察院涉及修憲程序,除須經立法院通過外,還需交付公民複決,因此短期內並非立即可以執行的措施。
監察院大樓1915年落成,是台灣保存完整的重要西洋歷史式樣建築之一。
建築外觀擁有銅皮圓頂、塔樓與馬薩式屋頂,牆面則可見具有台灣特色的浮雕裝飾。內部大廳由八根托斯坎柱環繞,挑高約15公尺的穹頂天花、彩繪玻璃與中央M型樓梯,也被視為建築亮點。
為維護古蹟狀態,監察院近年曾投入經費進行修復與整理工程。
對於未來用途,國民黨立委提出多項規劃方向。
立委賴士葆主張,可改作博物館或紀念園區;立委李彥秀則認為,若未來監察院廢除,可結合周邊空間整體規劃,打造具有特色的博物館與歷史園區。
相關構想也包括設置常態性導覽,讓民眾認識建築特色及監察院歷史沿革。
民進黨立委則提出不同方向的空間再利用構想。
立委許智傑表示,不論未來是轉型為監察博物館或其他公共空間,內部都可重新規劃,包括設置咖啡廳等服務設施,提升民眾使用與參觀功能。
目前監察院是否廢除仍屬政治與憲政討論階段,尚未進入實際修憲程序。不過由於監察院建築具有國定古蹟身分,外界普遍認為,未來即使機關調整,建築保存與再利用仍將是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