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機密竟只換新台幣2000元!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境外勢力吸收國軍洩密案,查出陸軍現役士官兵蘇姓中士、蔡姓二兵疑當共諜,涉嫌將部隊訓練運作、人事資料及軍事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以手機拍攝後透過通訊軟體外傳,並以虛擬貨幣方式收受報酬2000元。
桃檢偵查終結後,認為兩人涉案情節重大,有影響國防安全,依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3人,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本案源於黃姓同案被告另案潛逃出境後,疑似受共軍指使,在台發展組織。自民國2026年3月起,黃男透過過往人脈及網路管道,得知蘇男、蔡男分別為陸軍步兵中士班長及二兵,且有資金需求後,便利誘2人提供軍事秘密資料。
黃男疑似向2人開出具體條件,要求提供飛彈設計圖、漢光演習、武器裝備手冊等核心機密,並承諾依資料內容及機密等級,給予新台幣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報酬。
蔡男後續又得知非現役軍人王男有資金需求,且熟識若干軍職友人,可取得相關軍事資料,於是邀王男加入。檢方認為,該集團疑似鎖定有經濟壓力的現役、退役軍人,以高額報酬利誘取得軍中機密。
檢方調查,蘇男、蔡男疑似軍階太低,於同年3月間,僅把內部機敏資料拍照後,傳送給人在境外的黃男,並收受折合新台幣2000元的虛擬貨幣報酬。檢方痛批,2人身為國軍成員,本應恪守紀律、保家衛國,卻為一己私利交付應秘密文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蘇男的部隊察覺異狀,發現疑似有境外勢力拉攏、行賄現役軍人,企圖取得國防軍事秘密,因此主動通報保防情資。檢警調及國防單位密集蒐證後,分別於3月、4月間發動3波搜索,搜索被告住所及部隊共5處,並拘提蘇男、蔡男及王男到案。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均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表示,已即時遏止危害國安行為擴大。
桃檢偵查後認定,蘇男、蔡男及王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嫌;蘇男、蔡男另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國家安全法為外國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刑法公務員洩漏秘密,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蘇男另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嫌,王男則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
桃檢強調,境外勢力對台滲透、吸收手法日新月異,利用現役或退役軍人的經濟弱點、債務問題進行利誘,已成常見手段。未來將持續與國防部、國安單位及各部隊建立通報與聯防機制,針對危害國安、刺探軍事機密不法行為,「嚴查速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