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是15年6月。台北地院今天(5月20日)審酌柯文哲、應曉薇有潛逃海外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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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指出,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13年、褫奪公權6年,另涉2個公益侵占罪分別判處2年、3年6月,背信罪則礎2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處14年、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處3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合併執行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目前全案上訴當中。
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應曉薇2人犯罪嫌疑重大,以現階段而言,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之刑罰及沒收之風險已提升,且2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