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爭議延燒數月,內政部今(18)日正式拍板,決定原則尊重花蓮縣政府編列內容,依原編列數額通過。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在他積極奔走協調下,延宕已久的府會預算爭議終於順利落幕,更強調此結果「證明過去諸多政治抹黑與操作,完全站不住腳」。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總預算案,先前因府會雙方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預算意見分歧,導致審查進度延宕,縣府因此依法提請內政部協商。內政部表示,由於1個月協商期滿後,府會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原則上尊重縣政府編列的預算內容照案通過,而縣議會仍可依法行使監督權限。
傅崐萁指出,內政部已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4項規定,邀集財政部與中央相關部會共同協商,最終認定花蓮縣政府預算編列內容「依法有據、並無違法」,也沒有漏編法定預算。他表示,今日中央正式決議依原編列數通過,不只是還給縣政府公道,也證明過去外界諸多政治抹黑與操作,根本站不住腳。
傅崐萁強調,民主政治可以監督,但不能以政治手段惡意癱瘓行政運作。他批評,這次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會少數人士阻撓預算審議,形同開創地方自治惡例。
傅崐萁提到,預算延宕期間,包含老人福利、教育文化、觀光振興、基層建設、災後重建與社福政策都受到影響,受害最深的是地方鄉親與第一線公務人員。他也提到,過去幾個月,花蓮縣府公務員承受極大壓力與委屈,因此特別向所有堅守崗位的縣府同仁表達敬意,希望外界能給予支持。
針對外界關注的光復鄉與馬太鞍溪災後重建經費,傅崐萁表示,《馬太鞍溪重建特別條例》原本匡列總經費300億元,行政院目前已編列270億元,其中15億元為預備金,因此整體仍保有45億元額度,可作為後續災民救助、地方建設與工程復建的彈性支應。他強調,只要地方有任何安置、救助或工程重建需求,中央與地方都應建立即時協調與反應機制,隨時爭取追加資源,而不是以政治對抗方式影響縣政運作。
傅崐萁最後表示,地方民代應透過正常監督機制,確保目前核定的255億元重建經費真正落實在災民與地方建設上。他也強調,人民期待的是「做事的政府,而不是鬥爭的政治」,未來將持續在中央爭取更多建設與預算,讓花蓮不只完成重建,更能全面升級,提升地方安全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