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院審議法案期間,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時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因「杖斷噴飛」擊中立委徐巧芯,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審理,柯建銘卻無故缺席,一度遭法官呂政燁諭知拘提,隨後法官意識到憲法保障立委開議期間的「不受逮捕權」,緊急撤銷拘提諭知,柯建銘委任律師隨後現身表示「沒收到開庭通知」,全案改定6月23日再審。
台北地院原訂今日下午2點45分開庭,但柯建銘未到場也未請假,法官呂政燁隨即在開庭10分鐘後諭知「拘提」。
然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及憲法第74條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提。法官隨後於下午4時許重新諭知,撤銷原拘提命令,以免引發憲政爭議。在法官撤銷拘提後,柯建銘的委任律師才匆忙趕抵法庭,說明缺席原因在於「沒收到開庭通知書」。法官呂政燁在庭末也諭知下次開庭的審理重點,本案關鍵在於柯建銘是否善盡「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義務,將重點釐清,當時徐巧芯所站立或經過的地方,是否為立委在議場內平時正常的活動區域,若該處為正常通行路徑,柯建銘敲擊桌面導致杖斷噴飛,是否應負起過失傷害責任。全案預計於6月23日下午再次開庭。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