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制度可望迎來重大調整。銓敘部長施能傑今(19)日表示,將朝「重訂考績法」推動改革,取消現行甲、乙、丙、丁等第,改以「未達良好」、「良好」、「優秀」三類取代,不設比例限制,並明訂評定標準。草案預計4月至5月送考試院審議,力拚本會期送進立法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考試院相關首長報告並備詢,考績制度成為焦點。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質詢關切,考績評定是否容易,以及乙等是否被視為負面評價。對此,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指出,對主管而言,考績評比確實有壓力,乙等本質仍屬稱職表現,並非否定,只是因甲等比例較高,導致外界觀感偏負面。
至於高官等較易取得較佳考績,以及甲等比例上限是否取消等問題,也已納入檢討範圍,這次將採整體性調整,而非局部修正。
劉建忻進一步說明,參考各國制度,考績多以「獎優汰劣」為原則,多數人屬穩定達標,應獲合理肯定,不應以固定比例切分。過去以75%作為分界的做法,長期引發爭議,因此將重新設計等第制度。
施能傑強調,此次非單純修法,而是重建制度架構,未來以三類等第取代:未達標準者為「未達良好」、符合期待者為「良好」、表現突出者為「優秀」。其中,「未達良好」與「優秀」須符合法定條件,且前者須附具理由,主管也應提前提醒與溝通。新制不設比例限制,雖然理論上「優秀」不會多於「良好」,仍將依實際表現評定。
此外,考績獎金差距僅約0.5個月的問題也在評估中,未來將結合平時激勵與年終獎金制度,強化誘因。
施能傑指出,預計3月向各機關徵詢意見,若進度順利,將於4至5月送交考試院審議,並力拚本會期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