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之子顏大鈞,涉嫌假借「政二代」身分進行投資詐騙,透過投資、借貸等名目,向多名商界人士募集資金,取得不法所得約1.1億元台南地方法院今(6)日一審依詐欺罪為由,判他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顏大鈞仗著父親在政界累積的人脈與影響力,藉此博取政、商圈信任。他打著光電投資、土地開發、車行經營及資金借貸等名號,遊說多名商界人士出資,詐取約1.1億元的不法所得。
檢方提起公訴後,顏大鈞曾於2025年6月一度失聯,隨後現身高雄小港機場,疑似想要出國避風頭,不過,由於被限制出境無法離開台灣,顏大鈞最終在台南安平區遭到逮捕,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直到今(2026)年1月才以300萬元交保。
針對此案,台南地方法院今(6)日一審認定他詐欺犯行明確、罪證確鑿,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全案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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