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亦麟涉收賄案 泓德能源總經理獲不起訴

聽新聞
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198萬元。(圖/翻攝自鄭亦麟臉書)
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198萬元。(圖/翻攝自鄭亦麟臉書)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收賄198萬元,不明財產增加60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求處鄭亦麟14年以上徒刑,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獲不起訴處分,泓德能源股價一度由黑翻紅。

檢調接獲檢舉,指鄭亦麟在擔任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用親友人頭帳戶,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東煒建設、泓德能源的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並具體求處鄭亦麟14年以上徒刑。泓德能源因與東煒安康數據中心合作案破局,賄賂198萬元是由東煒獨立支出,與泓德能源無涉,周仕昌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檢調單位曾於今年8月25日及11月20日前往泓德能源進行調查,泓德能源皆強調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營運財務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經濟部 鄭亦麟 收賄 地檢署 泓德能源
上一篇
挽救生育率! 藍白推「台灣未來帳戶」 學者:恐違憲
下一篇
藍白黨團彈劾總統賴清德時程出爐 明年5/19投票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