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翻版? 黃國昌遭爆「拿錢辦事」 律師:低消就是7年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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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翻版? 黃國昌遭爆「拿錢辦事」 律師:低消就是7年起跳

《鏡週刊》日前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透過人頭李麗娟成立的凱思國際,付薪水給旗下的狗仔,3年燒掉3千萬元。今(4日)週刊又爆黃國昌拿錢辦事,凱思收200萬金主曝光,而他質詢自爆涉嫌收賄對價鐵證,已引起檢調單位高度關注。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立委拿錢質詢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恐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4日《鏡週刊》報導,凱思國際今年年中突然收受一筆200萬元款項,來源是成衣大廠臺雅集團第二代接班人、寀奕國際公司董事長沈淳浤,而黃在國會殿堂高調質詢法務部,為沈家老董遭詐50億元出氣,更自爆在該案幫了很多忙,形同收賄對價,已引起檢調單位高度關注。報導還指出,黃國昌還於隔月指控另家興采成衣廠,涉及「國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採購爭議,疑透過凱思收錢為金主發聲的不法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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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律師黃帝穎4日在粉專上發文指出,黃國昌質詢個案若藉凱思收錢,形同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案翻版,他寫道:「立委職權對價關係不必本人收錢,透過政黨或公司收錢仍屬不正利益。」他以徐永明案為例,檢察官起訴徐永明「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認定徐永明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作為舉辦場所,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也約定由吳世昌作為收受賄賂的聯繫窗口,並以200萬元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構成期約。台北地院判決徐永明收賄罪,量處7年4月徒刑。

黃帝穎認為同樣是200萬元,若週刊報導屬實,黃國昌恐涉貪汙罪,「黃國昌的狗仔公司收200萬元,與黃國昌質詢法務部有關出資者個案形成對價關係,如同徐永明案翻版,依據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低消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封面圖/翻攝《黃國昌》粉專)

•以上言論由 財經政治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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