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因為在5日晚間的直播中表示,看到解放軍「看到斬首打擊、精確斬首」,把總統賴清德的頭斬下來,遭到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報警檢舉。對此刑事局已經緊急報請新北檢偵辦。
館長在當天直播的58分11秒表示,「我懂我懂,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嘛,兄弟我等你,我日也思、夜也思啊」。
刑事局6日下午證實表示,針對陳之漢於網路公開平台上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等不當發言,行為疑已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規定,已蒐集相關資料,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將針對館長不當言行依法偵辦。
警政署強調,我國作為成熟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然而,任何自由皆非毫無界限,言論自由的行使,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不煽動暴力與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網路空間並非法外之地,所有發言均須受法律規範,行為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警政署呼籲社會大眾,應理性辨識網路訊息,切勿模仿、散播或助長任何違法之言論。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在於理性溝通與相互尊重,絕不容許以暴力言論破壞社會秩序。請民眾共同維護優質的網路環境,並堅守法治底線,勿因一時情緒而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