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21日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1.8億交保。沈慶京今(24)日以現金於台銀公庫部繳納辦保,並安裝電子腳鐐,坐著輪椅離開北院時他對於記者的詢問一言不發,也面無表情,直到要上車之前,才向周邊人尋找他的一袋物品,並在旁人攙扶下站起抓住車門坐上車。

根據台北地院21日做出的裁定,沈慶京以1億8千萬元現金交保,其中1億元須以他自己的名義提出,並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且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還需要配戴電子腳鐐。
沈慶京今(24)日上午在台大醫院辦好出院手續,中午回到北所,之後辦理現金交保,晚間從北所提解到北院安裝電子腳鐐,之後才算完成流程可以離開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