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將編列最高5450億元預算,內容包括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若法案順利施行,政府得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發放。不過,法案能否真正落地,關鍵仍卡在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態度。
根據程序,法案雖已完成立法院三讀,但尚未生效。依照《憲法》與《中央法規標準法》,法案須經總統公布才具法律效力。行政院如無異議,則須在立法院決議送達後10日內由總統公布。公布後,自第三日起正式生效。
然而,總統賴清德過去曾明確表態反對普發現金。他指出,普發1萬元將耗費2300億元,但當前政府仍須編列國防特別預算、穩定物價與補貼台電,批評在野黨為政治利益刻意杯葛其他預算,僅支持發錢,「沒有必要」。
除了總統是否公布外,另一個變數在於行政院是否提出覆議。依《憲法》第57條,行政院可於法案送達10日內提請覆議,但前提是必須經總統核可。換言之,若賴清德不同意,行政院即使想提案也無法啟動覆議程序。
目前,行政院尚未明確表態是否會覆議。若未提覆議、總統也未拒絕公布,法案將依法公布並於三日後生效,最快10月底前全民可望入帳1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