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遭名嘴謝寒冰爆料,疑似在2015年出軌小40歲陸籍女子,而曹興誠昨(18)日宣布「正式狀告謝寒冰」後,今日又以「2001年璩美鳳光碟事件」為例,痛批對方「對外散布私人照片」。
★延伸閱讀★曹興誠狠嗆謝寒冰「牢飯吃定了」 喊:會哭哭啼啼來求饒
曹興誠今日17時54分在臉書發文,以2001年璩美鳳光碟事件表示偷拍並散布是罪大惡極的行為,指出「當時對這件事情感到非常厭惡,生命、財產、自由、隱私等等,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不容任意剝奪或侵犯」。
曹興誠接著以此為例痛批謝寒冰,表示「謝寒冰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我以前的一些私人照片,對外散布,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已經犯法。將照片變造,讓我看起來不雅,當然罪加一等;他的目的,是為了妨礙罷免,更違犯了選罷法104條,最高可處七年的重罪」。
曹興誠更隔空對謝寒冰喊話「你是誰?你有什麼身分資格任意散布我的隱私?如果別人也這樣對你,或對你的家人,你還會得意洋洋嗎?」
曹興誠指出「我合理推測,這是中共非法取得的個人隱私,交給謝寒冰充當打手,意圖誹謗我的聲譽、阻礙這次罷免;謝寒冰不尊重人權的卑鄙行為,讓大家更能認清,在幕後操盤的中共,就是這種貨色」,同時呼籲「大家站出來吧!這場罷免,不僅是民主和極權之戰,自由和奴役之戰,也是保護人權和迫害人權之戰,更重要的,這是一場善良和邪惡之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