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弊案今(27日)凌晨3時許認為,全案證人已傳喚,至於在逃的橘子許芷瑜,檢察官並未指明涉案情節,柯文哲等5在押被告雖涉重罪有逃亡可能,但可以具保代替羈押,均裁定交保停押,柯文哲在聽到獲3,000萬交保後,當庭說的第一句話是:「看守所的東西怎麼辦」接著說「我要去看我爸」。
合議庭法官認為,柯雖被檢察官指涉滅證,但證人已傳喚,考量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合議庭認為可以具保替代羈押,今凌晨3點9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的200萬再加保800萬元,彭振聲則5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仍可抗,若今天下午5時前無法籌足交保金則予羈押。
柯文哲昨(26日)在移審庭中否認收沈慶京1,500萬元,至於檢方指沈慶京以210萬元假政治獻金真行賄,柯文哲表示:「關在監獄看報紙才知道」,柯強調,自己不會逃亡,一落跑民眾黨就毀了,他不會幹這種事,他的律師則強調,柯父住院,之前病危,在押的柯文哲獲准去探視後,柯父病情有好轉,柯有必要交保去看爸爸。
法官裁定柯交保時,諭知柯文哲不能與證人接觸,柯停押後,恐不得與被列為證人的妻子陳佩琪同住,也不能接觸與黃珊珊、蔡壁如、黃心緗等證人談話;台北地檢署對於柯文哲獲交保,將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起訴柯文哲貪污案,認定他在京華城及侵占政治獻金案,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公益侵占等4罪、犯罪金額9,371萬餘元,對他求刑28年6月併科5千萬元,並持續偵辦魚果市場及北士科、台智光、南港轉運站BOT等4大案,其中台智光案,國民黨市議員陳重文今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8年半、褫奪公權6年及偽造文書判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