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確定明年元旦開始「廢除
特偵組」,從2007年4月成立的特偵組,成立不到十年就關門,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將交由高檢署下各機關協助調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也能指定各級檢察署跨區辦案。
前身是高檢署查黑中心的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指揮辦案,專辦正副總統、部會首長等人的貪瀆、金融弊案,2007年成立,第一個案子就是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貪案。
政黨輪替後,綠委蔡易餘等人,認為前馬英九總統執政期間,被質疑特偵組只「辦綠不辦藍」,因此主張修法廢除特偵組,今民進黨以66票對國民黨23票通過修法,特偵組將自2017年1月1日起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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