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上午開始進行詰問證人程序,合議庭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同案被告、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兔姐),說明助理費及加班費申請及核銷過程。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合議庭3月間2度開庭勘驗筆錄的錄音錄影光碟,今天上午開始審理程序,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到庭詰問關於高虹安助理酬金與助理費的申請及核銷過程。
合議庭預計4月10日全天詰問陳奐宇、陳昱愷、高虹安,4日17日上午詰問王郁文;4月17日下午、5月15日上午詰問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前助理吳達偉、私聘助理蔡維庭;5月15日下午、5月22日全天、5月29日上午言詞辯論。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