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版CFC制度,即將在2023年正式上路,CFC就是受控外國公司制度,只要企業同時符合,具有股權控制力或實質控制力,且設立在低稅負國家,兩項條件的外國關係企業,其分配與未分配盈餘,都需課稅,卻可能讓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的目標,受到阻礙。
立法委員蔡易餘:「課了這個CFC對於產業,就是富爸爸會,怯於投資新創產業,或者是在境外,已經成功的公司,會怯於回台灣成立,KY(海外回台上市)公司。」
儘管這項制度目的,是防止洗錢,完善國際反避稅制度,然而台灣國情不同,受兩岸情勢影響,有72%上市櫃公司,都有在海外投資,這項制度也將直接衝擊,台灣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立法委員曾銘宗:「他們(台商)不是規避,他們目的是投資安排,這一次要全部納入,CFC課稅基本上,違反相關立法的意旨。」
立法委員羅明才:「如實申報的話,以後企業的經營,變得非常沒有彈性,他在海外的佈局,甚至有些併購,全都要揭露出來的話,那這些企業,商業化的行徑,怎麼樣來進行。」
專家學者建議,政府與企業應保持,和諧互助的關係,在制度上路前,是否能透過修法或解釋,降低CFC法令帶來的,嚴重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