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近期被廣泛討論,到底立法後是否會侵害人民言論自由,也引發論戰,學者認為,草案內容「定義不明確」,如果行政機關,只要認為平台上的資訊為謠言或是不實者,就可要求上警告標誌或下架,這種做法將會比民眾真正接觸這些訊息還恐怖。
藝人郭彥均曾在疫情期間,表達「很多孩子走了」,結果被輿論狂轟散布假消息,刑事局光輿情蒐集,從5月25號至今89天過去了,說「很多孩子走了」算不算假消息,到現在都不知道了,那你能想像,未來中介法一旦過關,法院必須在2天內裁定,你認為的「很多」,跟我的「很多」孩子走了,有無悖離政府所認定的事實,也難怪民眾這樣認為。
民眾:「政府自己都胡說八道,他自己就不負責,那他管我們,我們怎麼會服氣。」
言論自由的底線到底在哪,換個情境,你能接受嗎,假設今天,有人不滿相關單位採購不到疫苗,因此大開記者會痛批,行政機關就有可能認定這樣的影片內容有假訊息,因此就可以要求平台業者針對這個影片上警語,影片被貼標籤,這樣有沒有涉及言論審查呢,加註警示聽起來好像不會怎麼樣,但如果是投票前一天呢,學者示警,執政者極端點,把對手陣營的言論全部下警語,這樣會不會影響投票結果,如果最後法院認定,這訊息並無造謠,那選舉要重來嗎,可以反告誣告嗎。
前NCC委員何吉森:「案件非常大的時候,那真的會癱瘓到行政機關,從成本效益裡面浪費社會資源。」
司法資源不排除遭非理性群眾過度檢舉而被癱瘓,另一方面,社群平台若有嚴重違反相關義務,最重可勒令電信業者斷網,換句話說,未來臉書、微信業者若有重大違規,民眾得靠翻牆取得資訊嗎。
前NCC委員何吉森:「那種恐怖反而會比說,我們接觸到那個訊息,由我們人民判斷,他到底是不是統戰,我們一看也知道。」
中介法如今只是進入公聽階段,相關立法仍有待商榷,不過種種輿論發酵,讓部分政治人物狂踩煞車。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