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罰太輕!擬修法「李義祥條款」 本人其實不適用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花蓮地檢署16日宣布全案偵結,將工地負責人李義祥等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遭輿論認為處罰太輕。對此,法務部擬具《刑法》修正草案,其中過失致死罪情節重大者,刑期分別最高可處7年與10年徒刑,但「不溯及既往」,即使草案通過,李義祥也不適用新法。
04/22 09:30
台鐵太魯閣號2日發生出軌釀嚴重死傷,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對於罹難者的賠償金額是從新台幣540萬元起,他個人態度會極力爭取,目標希望比照上次的普悠瑪事故。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台灣鐵路管理局代理局長祁文中就「台灣鐵路管理局0402第408次自強號太魯閣列車於崇德-和仁站間(清水隧道)出軌事故之肇事原因、行車安全、工程廠商控管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質詢時表示,普悠瑪事件後,最終的賠償數字是1570萬元,但這次台鐵提出的540萬元,比上次還要低,既然林佳龍目前留下善後,罹難者的和解賠償金,打算賠償多少。
林佳龍回應,受難者家屬若有和解意願可以談,但調查還要釐清責任。台鐵初步賠償金額是從540萬元起,他個人態度則是希望極力爭取,把賠償金額跟補償金額爭取到最多,目標是希望比照上次處理普悠瑪事件的數字。
林佳龍表示,但這些涉及後面調查結果跟責任歸屬,還有肇事者的責任等。
另外,萬美玲也詢問林佳龍辭呈何時生效,有沒有認為誰比較適合擔任交通部長。
林佳龍回應,由長官決定時間,他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接任人選也由長官決定。
(封面圖/中央社)
【往下看更多】
【今日最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