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如果沒有立刻拿給相關單位,很有可能已經構成侵占罪。五年前一個賣花的老婦人看到一把傘,想說邊賣花邊等待失主,沒想到失主已經報案,老婦人一片好意卻變成侵占遺失物;前年也有個8歲的梁小弟弟,因為拿錯安全帽被告竊盜,最後兩起案例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