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文/住展房屋網
原來騎樓可以減免地價稅,申請了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走廊地如果是供公共通行,沒有作其他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可檢附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但如果有將騎樓走廊地圍用、封閉或作營業使用,已非供公共通行使用,則不能減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用地減免標準,依地上建築改良物之有無及層數不同而異。舉例來說,騎樓面積10平方公尺(約3坪),如為1層樓建物,在騎樓走廊上無建物者,故10平方公尺免徵地價稅;如為2層樓建物,在騎樓走廊上有1層建物者,減徵1/2(5平方公尺/約1.5坪);其餘類推,有4層以上建物者,均減徵1/5。騎樓上建築改良物層數認定,以所有權狀為準。
稅務局表示,符合減免要件之土地所有權人請於106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始能於106年適用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如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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