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熱議的「某科技業婚前出軌」,讓不少人看完只想問一句:婚禮都準備好了,結果婚前抓到出軌,那些錢可以叫他賠嗎?!婚紗拍了、喜餅訂了、場地付訂金,親友可能也通知了,結果婚還沒結,感情先爆炸。答案是:有機會,但要看你們是不是已經有婚約。
如果雙方只是男女朋友,沒有訂婚、沒有明確約定結婚,也沒有具體籌備婚禮,通常比較難直接主張對方「違反婚約」。
但如果已經有:
這些就可能用來證明:你們不是單純交往,而是已經有「婚約」關係。
如果婚約成立後,對方因為出軌、重大背叛,導致婚約解除,無過失的一方可能主張:
但不是「我花過的錢都能全額討回來」;法院會看這些費用是不是為了結婚支出、是否已經無法退回,以及婚約解除是不是可歸責於對方。
這題大家最愛問,但答案是「不一定」。因為還沒結婚,通常還沒有配偶身分法益,所以不能只因為對方是第三者,就直接用「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
但如果第三者有其他具體行為,例如:明知對方已有婚約仍共同破壞、公開造謠、騷擾威脅、散布私密影像或個資,就可能要依照具體行為另外判斷。簡單說:不是當第三者就一定賠,但做出其他侵權行為,就可能有責任。
婚約解除後,如果要請求損害賠償,不是想拖多久都可以!依民法規定,因解除婚約而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悉解除婚約事由時起,2年內不行使就會消滅。
請先保存:
但不要公開人肉、散布私密影像,也不要把對方個資、照片、聊天紀錄全部丟上網。你可以討公道,但不要讓自己也變成被告。婚前出軌最狠的地方,不是只有感情沒了,而是婚禮錢砸下去、親友通知了、人生計畫也被打亂。
重點一句話:婚前出軌不一定能告第三者,但如果已有婚約,無過失的一方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人求償。
感情可以翻車,證據不要跟著失蹤。
(本文獲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為: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