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米王」反丟老農津貼!獎金變懲罰 農業部修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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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森(左三)以高雄147號參賽,拿下臺灣好米組「米王」封號,連台東縣長饒慶鈴都親自頒紅榜慶賀。(圖/翻攝畫面)
吳阿森(左三)以高雄147號參賽,拿下臺灣好米組「米王」封號,連台東縣長饒慶鈴都親自頒紅榜慶賀。(圖/翻攝畫面)

農民參加政府鼓勵的農業競賽,拿下冠軍本應是肯定,卻可能反成福利資格的「扣分項」。台東池上稻農吳阿森2023年獲得「臺灣稻米達人冠軍賽」全國冠軍,抱回30萬元獎金,加上地方政府與相關單位加碼獎勵後,所得金額超過當年度老農津貼排富門檻,導致老農津貼遭停領一年。

吳阿森接受《東森新聞》受訪時直言,得獎獎金發下來時,已經被扣繳10%所得稅,沒想到隔年又因所得超過50萬元,被停發老農津貼,讓他覺得「好像被扣兩次」。他無奈表示,「得獎的時候獎金已經扣稅了,隔年又把我的老農津貼停掉,這樣哪裡對?得獎感覺像被懲罰一樣。」

事件引發立委陳瑩關注並向農業部反映,農業部也趕緊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表示未來農民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補助辦理的農業競賽獎金,將視為農業所得,不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所得計算,避免「獎勵變懲罰」再度發生。

米王嘆獎金先扣稅 隔年津貼又被停

吳阿森表示,自己2023年拿下全國稻米競賽冠軍,原本是開心的事,但領取獎金時已依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的時候,我領的獎金已經扣10%了。」沒想到隔年又因為競賽獎金被列入所得計算,導致超過老農津貼排富門檻,老農津貼因此遭停發。

吳阿森說,獎金被扣稅後,老農津貼又被停掉,等於同一筆得獎收入造成兩次影響,「只要扣一次我就不會講,哪裡有人扣兩次?」他認為,農民努力參加比賽、替地方爭光,最後卻因得獎失去津貼資格,實在不公平。

老農津貼停一年 吳阿森:以後誰還敢比賽

吳阿森指出,自己的老農津貼從2025年2月開始停發,一直到今年2月才能恢復,等於整整一年沒有領到津貼。他說,原本競賽是政府鼓勵農民精進技術、提升品質,但如果得獎後反而影響福利,恐怕會讓農民參賽意願降低,「以後就沒有人要去比了。」

對於農業部修法後,相關規定可回溯至2026年1月1日,吳阿森坦言,實際上自己可能只能補回2026年1月、2月的津貼,對於前一年停發的部分幫助有限。他苦笑說,「這樣也只有兩個月,好像在騙小朋友一樣。」

不過,對於未來農業競賽獎金不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計算,吳阿森仍認為,至少對後續參賽農民比較公平。他說,若獎金能被認定為農業所得,就不會再因同一筆獎金影響老農津貼資格,制度也比較合理。

種稻一甲子拚出冠軍米 靠比賽找缺點

諷刺的是,農糧署公布的得獎消息指出,要奪得「臺灣稻米達人冠軍賽」王者寶座絕非易事。高達800多位來自全台的農民參賽,必須先從鄉鎮賽脫穎而出,取得全國賽資格後,還要經過公開換包裝、重新編碼,以盲樣方式接受稻米品質全面考驗。

評比項目包括稻穀容重量、糙米與白米品質規格、粗蛋白檢測、糙米外觀、感官評鑑等5道關卡,參賽者必須掌握品種特性、氣候、土壤與病蟲害防治等多重因素,找出最適合的栽培管理條件,極度考驗專業技術與臨場應變能力。

吳阿森當年以高雄147號參賽,拿下臺灣好米組「米王」封號,連台東縣長饒慶鈴都親自頒紅榜慶賀。他高齡投入產銷履歷制度,重新學習水稻栽培管理,從插秧、施肥、灌溉到收穫,都像照顧孩子一樣,仔細記錄每個生長階段細節,最終種出冠軍好米。

吳阿森受訪時也提到,自己種稻已經超過一甲子,耕作面積約9甲多,從1995年左右就開始參加稻米比賽。他說,比賽有輸有贏,但每次評比都能知道哪裡不好、哪裡需要改進,「它會宣布哪裡不好,就一直改進。」多年累積下來,才一步步種出高品質稻米。

吳阿森拿下臺灣好米組冠軍,獲得「米王」封號。
吳阿森(右三)拿下臺灣好米組冠軍獲農糧署頒發獎盃,獲得「米王」封號。(圖/農糧署)

老農津貼設排富門檻 得獎獎金反成關鍵

原來獎勵會變成懲罰,是因為老農津貼設有排富條款,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超過50萬元者,當年度不得請領每月8000多元的老農津貼。吳阿森因獲得全國競賽獎金,加上地方政府與相關單位加碼獎勵,總額超過門檻,導致老農津貼遭停領。

陳瑩表示,農業競賽原本是政府鼓勵農民精進技術、提升品質、為地方爭光的重要政策工具,若農民得獎反而失去福利資格,形同把「獎勵」變成「懲罰」,不符合政策初衷。

陳瑩指出,去年8月她到池上鄉會勘池上圳土堤沖刷影響灌溉問題時,吳阿森當面陳情,提到自己因競賽獎金超過排富門檻,導致老農津貼遭停領。接獲陳情後,她多次向農業部反映並持續追蹤,要求檢討現行制度,避免農民因響應政府政策、參加農業競賽,反而影響基本福利權益。

農業部修法解套 競賽獎金改列農業所得

農業部得知後檢討相關規定,認為農民透過農業競賽精進生產技術、提升農產品品質與產業競爭力,競賽獎金本質上屬於鼓勵農業發展、肯定農民專業成果的獎勵措施,不應反過來影響農民福利。

因此修法後,農民參加政府機關、政府機構主辦或補助辦理的農業競賽所獲得獎金,以及相關單位就同一次競賽加發的獎金,均視為農業所得,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規定的所得計算範圍。

農業部也提醒,相關獎金雖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所得計算,但仍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及扣繳,並非免納所得稅。未來農業部將定期彙整政府機關所報送的農民獲獎資料,提供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核,農民免再自行提出申請;經審查後,若扣除競賽獎金,農業所得以外所得未達50萬元,且無其他不符資格情形,即可領取當年度老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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