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類勞工年資恐充公 專家揭「6要6不要」穩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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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提醒,掛名寄保、海外受雇、外派合約中斷以及入監服刑等四類勞工,若無實質在台工作事實卻盲目投保,一經查獲過往年資將宣告無效且保費全數充公。(圖/東森新聞)
勞保局提醒,掛名寄保、海外受雇、外派合約中斷以及入監服刑等四類勞工,若無實質在台工作事實卻盲目投保,一經查獲過往年資將宣告無效且保費全數充公。(圖/東森新聞)

許多勞工朋友終其一生辛勤工作、按月繳納勞保費用,卻往往在步入老年或面臨保險事故時,擔心勞保局會嚴格刁難,甚至害怕自己的血汗年資被宣告無效、落得一場空。對此,勞權專家「張秘書」特別發影片闢謠,強調勞保局作為基金看門人,雖然擁有審核生殺大權,但查核動作旨在防範不法詐領,勞工只要在職涯中堅守關鍵的「六個要」與「六個不要」,就能築起合法的權益防線,安心穩領退休金

職涯起步與權益防護!到職即加保與隨時掌握投保狀況

《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在影片表示,勞工首先必須建立「到職當日即依法加保」的鐵律觀念,勞保採申報制,若投保單位因觀察新人定性而延遲申報,萬一在到職初期不幸發生嚴重意外,勞工將完全無法請領死亡或傷病給付。其次,日常工作中的假勤管理同樣攸關勞保身分,無論是請事假或病假,皆必須依循公司程序留下正式請假紀錄,否則一經公司以連續曠職為由開除並辦理退保,退保後若發生保險事故便會喪失請領權利。

除了受僱於公司的勞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的無一定雇主勞工,則必須養成「準時繳納勞健保費」的習慣,一旦欠費累積達三個月以上,工會有權利予以除名退保。勞工必須定期透過多元管道查詢自身的投保現況,確認是否有被低薪高報或無故退保,並將日常薪資單上的自付額扣繳明細或工會繳費收據妥善保存,作為未來雇主欠費時的自保憑證。

觸動勞保局查核地雷!罹病急加保與傷病調高薪資是大忌

在築起防禦防線的同時,張秘書也點出六個絕對不能踩踏的「潛規則地雷」,首要禁忌便是千萬不要在已經確診重大疾病後,才急忙透過管道尋求辦理加保。此時突發性的加保舉動必然會引發勞保局的嚴格專案查核,針對實際工作能力與薪資收入進行滴水不漏的檢視。同樣道理,在傷病請假治療期間,勞工也不要試圖調高自己的投保薪資,這在勞保局內部查核機制中屬於指標性的敏感紅線。

此外,誠實申報是唯一生路,任何試圖夥同不肖黃牛或透過偽造診斷證明書來詐領給付的行為,最終都難逃法律制裁與追繳。在提出各項給付請領前,建議先與投保單位或專業人士進行資格確認。

勞保局盯上這四種人!缺乏實質勞務導致保費年資全充公

在所有禁忌之中,最常見也最致命的盲點,莫過於觸犯了勞保局點名的「四種加保無效」地雷。勞保局強調,勞保屬於「在職保險」,其法理核心在於「必須有實質在台的勞務事實」,第一種被鎖定的便是「無實質工作事實的掛名寄保者」,許多人離職後為湊年資,將勞保寄託在親友行號或無關的工會,一旦未來請領老年給付時被查出勞動紀錄造假,投保資格就會被當場取消。

第二種與第三種則是與海外工作相關的「海外受雇者」與「外派斷層者」,由於我國勞保具有嚴格的施行區域限制,若是長期旅居國外、直接受雇於完全沒有在台灣登記設立據點的海外企業,便無法在台加保。即使是由台灣總公司外派,如果勞工已與母公司終止合約、改與海外關係企業重新簽約並支領海外薪資,其法律上的僱傭關係便已中斷,不能繼續掛在台灣公司名下投保。

最後第四種則是判決確定後的「入監服刑者」,一旦依法入監,就不能再透過原公司或工會繼續加保,若家人抱持僥倖心態偷偷維持投保,這段坐牢期間的年資一經查獲不僅全數作廢,過往按月死扛繳納的保費也全數充公、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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