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紅燈,駕駛往前看,前方的工程車上,吊籃竟然有一個人,坐在裏頭等紅燈的過程,完全不敢亂動,號誌燈轉換,工程車右轉,繼續往前一直開。
民眾:「非常危險的動作,隨時有可能掉下去,造成生命的影響真的太大了。」
民眾:「嚴格禁止有時候萬一發生事情,行駛中的也會影響。」
22號下午三點多,這輛工程車違規載人,行駛在高雄市大業北路和小港路口,這裡大車多,但工程車駕駛和坐在吊籃上工人,似乎沒在怕,仔細看,這個吊籃因為空間的關係,放下的時候,就在車斗後方的尾門處,尾門必須放下,等於沒護欄護著。
工人在上頭看起來,也沒有任何防護,就連安全帽都沒有,如果是車子急煞,人很可能就會飛出去,如果是從後方追撞,人在吊籃內根本無從閃躲,更危險。
民眾:「取締呀開罰非常危險,因為只要一個煞車就飛出去了。」
小港交通分隊小隊長李百峯:「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6款,車廂以外載客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本分局將依違規情節掣單舉發。」
這是高雄市府委外的工程車,很可能就是用來修剪路樹或修號誌燈用,工人必須到達指定地點才能坐上吊籃,結束工作就必須離開吊籃,是方便下一個工作,所以直接坐在吊籃上嗎?警方將開罰最重罰到一萬八,高雄市府也應該調查,不讓這樣的危險違規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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