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女控工地落差害「慘摔傷重」 建商:持續協商賠償

聽新聞
桃園一名女子控訴,他今年三月行經水汴頭附近工地時,疑似被外圍人行道,高低落差絆倒。(圖/東森新聞)
桃園一名女子控訴,他今年三月行經水汴頭附近工地時,疑似被外圍人行道,高低落差絆倒。(圖/東森新聞)
桃園一名女子控訴,他今年三月行經水汴頭附近工地時,疑似被外圍人行道,高低落差絆倒,導致她膝蓋、腿部受傷,連脊椎都要開刀,甚至因此丟了工作,但建商只願賠他3600元紅包。市府單位表示,建商本來就必須負責基地周邊的安全維護,要是雙方沒談妥,可能影響使用執照,遭控建商則回應,積極配合商討改善。

拄著拐杖往前走,一步步都很艱難,宋姓女子今年3月經過桃園市水汴頭的建案時,因為人行道落差害她踩不穩,當場絆倒,導致脊椎和手腳都受傷。

跌倒宋姓女子:「當時診斷是手部,腰部然後還有臀部,膝蓋跟左腳都有挫傷,受傷裡面是積血跟積水,所以也要處理。」

亮出診斷證明,不只膝蓋腿部受傷,連脊椎都要開刀,受害女子甚至因此丟了工作,實在痛苦,更控訴建案負責單位,當下就得知她跌倒卻沒有及時相助。

跌倒宋姓女子:「我出院一個多星期都不理不睬,沒有付醫療費用,將近快要15萬,只丟了一個3600元的紅包,給我說是負一點道義責任。」

事發在3月9號中午,宋姓女子到桃園經國路附近買午餐,行經水汴頭旁工地時,疑似被外圍的人行道,高低落差絆倒,久久無法起身,當下工人有出來關心,但他趕著上班,就努力爬起來回公司,後續跟建商商談,賠償和處理都沒共識。

桃園市政府主秘姜志男:「建商於施工期間,應該負責工地周邊的環境衛生及公共設施之完整性,再未改善完成前,下一階段樓地板勘驗,不得進行。」

根據法規,建商必須負責基地範圍周邊公共設施安全維護,若沒有談妥賠償責任,可能會影響使用執照。

對此遭控建商表示,他們與受傷的宋姓女子一直有保持密切聯繫,並派專員商討理賠,至於工地外的缺失,將會跟相關單位配合改善,不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工地 落差 傷重 協商 賠償
上一篇
「台中鍋烤節」傳捷報!獲2026泰坦獎金獎
下一篇
辛樂克好大一顆!週三鋒面報到 降雨熱區曝光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