拄著拐杖往前走,一步步都很艱難,宋姓女子今年3月經過桃園市水汴頭的建案時,因為人行道落差害她踩不穩,當場絆倒,導致脊椎和手腳都受傷。
跌倒宋姓女子:「當時診斷是手部,腰部然後還有臀部,膝蓋跟左腳都有挫傷,受傷裡面是積血跟積水,所以也要處理。」
亮出診斷證明,不只膝蓋腿部受傷,連脊椎都要開刀,受害女子甚至因此丟了工作,實在痛苦,更控訴建案負責單位,當下就得知她跌倒卻沒有及時相助。
跌倒宋姓女子:「我出院一個多星期都不理不睬,沒有付醫療費用,將近快要15萬,只丟了一個3600元的紅包,給我說是負一點道義責任。」
事發在3月9號中午,宋姓女子到桃園經國路附近買午餐,行經水汴頭旁工地時,疑似被外圍的人行道,高低落差絆倒,久久無法起身,當下工人有出來關心,但他趕著上班,就努力爬起來回公司,後續跟建商商談,賠償和處理都沒共識。
桃園市政府主秘姜志男:「建商於施工期間,應該負責工地周邊的環境衛生及公共設施之完整性,再未改善完成前,下一階段樓地板勘驗,不得進行。」
根據法規,建商必須負責基地範圍周邊公共設施安全維護,若沒有談妥賠償責任,可能會影響使用執照。
對此遭控建商表示,他們與受傷的宋姓女子一直有保持密切聯繫,並派專員商討理賠,至於工地外的缺失,將會跟相關單位配合改善,不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