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阿易(化名)長期臥病成為植物人,家人懷疑他的兒子小鐘(化名)並非親生骨肉。經法院審理並委託醫學鑑定後,結果證實兩人「無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法院遂判定阿易與小鐘之間不具親子關係。
判決書指出,阿易與妻子小萱於2009年結婚,婚後雖育有一子小鐘,但夫妻分居已長達八、九年。
小鐘自幼未與阿易共同生活,且外貌特徵明顯不同,連每逢祭祖,小萱都拒絕讓小鐘上香祭拜,家屬因此起疑。阿易病倒後,由親屬代為監護,遂向法院提起確認訴訟,要求釐清親子關係真實性。
審理過程中,小萱未否認相關疑點,小鐘亦當庭坦承,其生父並非阿易,但拒絕透露實際身分。法院調閱戶籍資料、醫療紀錄及基因檢測報告,經生物科技公司鑑定,在10個基因比對座中,阿易與小鐘「完全不相符」,據此排除一親等直系親緣。
法官表示,依《家事事件法》第67條及《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若法律上親子關係與事實不符,導致當事人法律地位受侵害,即有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之利益。
本案中,雖戶籍載明阿易為小鐘之父,但DNA鑑定結果已明確排除血緣關係,應予確認雙方不存在親子關係,以消除法律上不安狀態。
法官強調,現行DNA鑑定精確度高達99.8%以上,足以作為確認親緣關係的科學依據。綜合所有證據與法律規定,法院最終判決:阿易與小鐘之間並無血緣父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