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pixabay)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項大事,男女攜手步向禮堂前要做很多事前準備,結束後又將會是另外一片天,但最近有網友和女友進行婚前的闖關時,意外在「
聘金」這關碰壁,因為男方認為自己已經付了150萬的房子頭期款,殊不知女方卻希望他可以再拿出30萬的聘金,認為要有實體的錢擺出來才算真的聘金,讓他非常傻眼又苦惱!
在聘金這關卡關的網友指出,自己和女友預計在明年結婚,房子的頭期款150萬由男方出,家具和家電的部分初估30萬由女方出,至於結婚的費用和蜜月是共同分攤,豈料在談到聘金的時候,女友說她堂姐結婚時有收聘金30萬,希望男友也可以差不多比照辦理,可是他卻認為,房子的頭期款150萬他出了可以算是聘金的一種,但女友的家人覺得要有實體的錢擺出來才算真的聘金,便求救網友有沒有適當的講法能夠讓他說服女方。
其他網友看到這道難題後,引起一陣瘋狂討論,有人認為「如果只是擺出來好看,之後會還給小夫妻的話,就叫女生自己出」、「聘金 = 嫁妝」、「房子是誰的?共同的話我覺得可以再討論一下」、「沒約定的話財產都是各別的,婚前後買沒差別,只是很難解釋」、「跟未婚妻借反正最後錢還是回到她手上,結案」。
也有另一派網友覺得現在大家都講求男女平等,但是在結婚這部分卻留存著許多舊有的陋習,直言了當地說「不用說服,分了算了」、「問他們是賣女兒嗎」、「如果是女方家人要收走,呵呵下一個會更好」、「聘金就是賣女兒父權遺毒,不用給皆大歡喜」、「男方婚前購屋的話,屋子就是男方的私人財產,女方出的家具家電都是易折舊的,聘金30萬可能是希望男方把家具家電的錢也吃下去的好聽托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