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出國都買錯!「這款泡麵」當伴手禮 返台秒噴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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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暑假出國旺季到來,不麵少民眾紛紛困惑究竟「泡能否帶回台灣」。(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隨著暑假出國旺季到來,不麵少民眾紛紛困惑究竟「泡能否帶回台灣」。(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不少人出國遊玩都會採買伴手禮分送親朋好友,讓親友們感受到被放在心上的暖意!不過最讓民眾困惑的是,究竟「泡麵能否帶回台灣」?對此,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也詳細說明了。

隨著暑假出國旺季到來,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針對「國外泡麵可不可以帶回台灣?」特地在臉書發文解答,包括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都可免施檢疫,但附有火腿腸、鳳爪等「肉類零食」的組合,則不能攜帶回國。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說明,包括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都可免施檢疫,但附有火腿腸、鳳爪等「肉類零食」的組合,則不能攜帶回國。(圖/擷取自Facebook/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說明,包括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都可免施檢疫,但附有火腿腸、鳳爪等「肉類零食」的組合,則不能攜帶回國。(圖/翻攝自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臉書)

防檢署提醒,由於泡麵種類繁多且不斷推陳出新,若無法辨識是否能攜帶入境,可以直接洽詢動植物檢疫櫃檯,將由檢疫人員現場檢查確認,假使民眾不慎攜帶違規產品,只要主動詢問並配合處理就不會受罰。

事實上,防檢署曾公告,為了防堵入境旅客攜帶含非洲豬瘟病毒肉製品進入國內,已持續加強邊境查緝,並對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實施X光檢查,一經查獲攜帶疫區豬肉製品,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勿存僥倖心態,以免受罰。

•以上言論由 CTWANT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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