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充電站遭濫用 民眾騎電動車驚見「都充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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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為了響應環保以及服務民眾,特別在第二辦公大樓前設置了免費的機車充電站,但最近卻有人發現,被少數民眾當成私人物品充電站。(圖/翻攝自彰化人大小事 臉書)
彰化縣政府為了響應環保以及服務民眾,特別在第二辦公大樓前設置了免費的機車充電站,但最近卻有人發現,被少數民眾當成私人物品充電站。(圖/翻攝自彰化人大小事 臉書)

彰化縣政府為了響應環保以及服務民眾,特別在第二辦公大樓前設置了免費的機車充電站,但最近卻有人發現,被少數民眾當成私人物品充電站,不僅長時間出手機、電蚊拍,甚至還拔掉別人的插頭強佔位,讓來洽公的民眾根本沒辦法充。而縣府也說,如果民眾真的有充電需求,也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裡面,至於這樣竊電的行為恐怕已經觸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費機車充電站,充的不是電動機車,卻是民眾自己的手機、電風扇,甚至連電蚊拍也出動,充電站被濫用,讓民眾超級無奈。

民眾:「太誇張人家專門機車的,你這樣拿手機在充,這樣就沒意思了,雖然現在電費也不便宜,可是也不需要這麼節儉吧,不然我去那邊煮火鍋啊,電磁爐煮起來啊,為了一點點的電費,來占用這些公共的資源,覺得是很不可取啦。」

這裡是彰化中興路,縣府二辦騎樓前的充電站,因為二辦有社會處、勞工處和戶政事務所,來洽公的人很多,有許多長者或是身障者都會騎電動自行車或是電動機車,因此充電需求高,但有民眾po網抱怨,當時他機車快沒電,沒想到4個插孔全都被用來插手機,想說好歹借到一個孔,但人才離開一下子,回來就發現插頭被拔掉,根本沒充到電。

管理員張宏明:「如果別人來要插沒有滿了,我會暫時先把它拔起來。」

彰化縣戶政事務所主任江吉民:「那非上班時間的話,它事實上是斷電的。」

原本是為了響應環保,提供電動機車臨時充電使用,現場也明確貼出規則,只開放上班日的的上午8點到下午5點半,沒想到卻通通變成手機充電區,其實民眾真的遇到手機沒電,也可以到戶政事務所內,都有手機充電區。

環海法律事務所所長廖國竣:「那時候會構成我國刑法,第323條之竊取電能罪,會被處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50萬元以下罰金。」

像這樣為了貪圖方便,以為只是借用充電,但可能已經涉及竊電行為,不僅造成他人困擾,還有可能吃上官司,為了省一時的電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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