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夏天,台南一名張男子收到的電費帳單就讓他嚇了一跳,竟然要1萬4千元,打給台電一查,才發現是抄錯表,應該不到3000元,台電道歉退費,但是讓他忍不住的想問,他住在小公寓,平常的電費單常常是5000到8000元,是不是也有抄錯的情況。
住在台南中西區的張姓男子,發現今年二月及三月的電費高達14000元,當場嚇壞。因為他住的是小公寓,只有兩台冷暖氣機和兩套視聽系統,實在難以理解為何電費這麼高。他向台電查詢後,才得知原來是抄表員抄錯電表。
張先生:「抄錯表,那更誇張,可能要檢討,可能他們內部要開個會,看怎麼去防止錯誤吧。」
台電台南區處業務副處長鄭開玲:「經確認確實是抄表員有抄錯電表,我們也更正電費以後,跟用戶有確認,至於抄表員的錯誤,我們有跟他記錯誤件數,會予以罰款。」
台電承認抄錯表道歉並退款,不過張先生表示,自己平常的電費帳單也有5000到8000元,比住透天厝、家中有七台冷暖氣機的親戚還高。他懷疑,過去28年來台電是否也曾抄錯,讓他白白多繳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