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爆料公社》)
一位包子饅頭店的離職員工,因為受不了良心譴責,指控店家使用「機械用潤滑油」塗抹在食品上,還將爆料內容放至網路,引起一陣熱議,不過事後業者出面喊冤,表示此種潤滑油為食用級礦物油,並沒有食安疑慮,應該是員工誤會。
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自稱是新北市中和一家包子店工廠的離職員工,指控店家用「機械用油」取代食用沙拉油,塗抹在各式包子的表皮上,以防止沾黏,完全無視油桶上標示「非動物性油品,禁止於食品添加物」,而且客戶遍及大台北早餐店、豆漿店及幼兒園!雖然網友表示已經有向食安專線1919通報,但至今卻未有下文。
▼(圖/《爆料公社》)

▼(圖/《爆料公社》)

▼(圖/《爆料公社》)

▼離職員工蒐證影片(影片/《爆料公社》)

這則震撼貼文引來網友一陣驚呼與撻伐,不過業者13日出面澄清,表示該機械潤滑油是塗抹在切割器上,不是直接抹在包子上,而且是可食用性的礦物油,還拿出SGS檢驗報告證明金屬檢測為零,就算接觸到食物,也無食安顧慮。同時也指出該名爆料員工才到職不久,可能是不了解實際情況或是狹怨報復,因此才會烏龍爆料。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說表示,衛生局接獲檢舉,昨天會同食藥署人員到場檢查,理論上該種食用級的機械潤滑油成本比沙拉油還高,業者沒必要如此做,但為求慎重,衛生局會查清楚,讓消費者安心。
不過最新消息指出,食藥署發出新聞稿說明,命令業者暫停作業、販售,並且封存產品,也要求包子下游業者將產品下架,進行抽查姓檢驗。同時指出該等行為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之規定,復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