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特斯拉車主抱怨,買車子前明明問過管委會,確定社區可裝「充電樁」,沒想到裝完後,區權人會議卻又公告「不能停」,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要請他搬走。對此,社區總幹事回應,由於是老舊公寓,擔心電動車起火,才會決議禁停。車主有來問過沒錯,但他們沒有同意。
特斯拉車主vs.社區總幹事:「(請查明清楚,我們得到的資訊是……),那是你得到的資訊。(他一直插我的嘴,我沒辦法講話)。」
特斯拉買了,充電樁也裝了,現在卻說不能停,車主陳先生不滿跟社區總幹事正面對峙。
特斯拉車主陳先生:「油電混合車也是鋰電池,油電混合車的(起火)發生率,還比電動車更高。」
你一句我一句,雙方爆發口角。陳先生控訴,社區不給停電動車,是因為怕「起火」,但主張台電、充電廠商在設置前都來看過,通過安全評估。
特斯拉車主陳先生:「我已經買了,現在才跟我說不行,要我搬走。你看,我設備都已經裝好了。」
直擊地下室內,也已經貼出公告。今年11月召開區權人會議結果,不同意電動車停放,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特斯拉車主陳先生:「有經過管委會跟總幹事協同會勘後,而且他們同意了我才安裝的。」
社區總幹事黃先生:「裝那個電動樁,他是有來問過,但是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我們就是怕萬一,一旦(電動車)起火的話,那些(地下室)電線全部都會引燃。」
社區總幹事澄清,開會程序一切依法,不會補償充電樁安裝損失。陳先生則抱怨,臨時要搬找不到地方,把車賣掉更是現賠50萬。
充電樁安裝業者張為光:「要在公寓大廈或集合住宅安裝充電設備,本身就比較具有高度爭議,也比較困難的事情。(社區)可增加相對應的保險,包括公共責任險或火險等等。」
律師則表示,電動車目前確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屬於地區自治條例。民眾能求償管委會,但前提是要舉證區權人會議從沒有決議「同意」過。
沒想到買特斯拉,卻因為充電樁安裝問題發生糾紛,車主已經請市府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