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婚姻是很重大的決定,跨國婚姻更不容易,有很多繁雜的手續要處理。台灣一名40歲的髮型設計師花費70萬元娶18歲越南新娘,引發熱議。為了把老婆娶回台灣,需要與當地官員面談,結果出爐卻令老婆有點失望。
根據《BBC》報導,髮型設計師Nick表示,自己通過仲介認識一名18歲的越南女子,因為想要生小孩,2天就決定結婚。Nick指出,包括安排相親、翻譯、文件代辦的38萬元、聘金6萬元、赴越辦結婚手續的各種費用、老婆學中文的費用與生活費等等,估總花費約70萬元。
Nick在社群平台上透露,為了將老婆娶回來,要前往越南與當地官員面談。他於11日面談結束後發文,表示當天早上7點多就去排隊,10點多才輪到他們和面試官面談,面談完後中午休息時間先離開,等到下午1點半開門才又回去等結果。
Nick指出,最後直到2點多終於通知他們面談結果是「其他」,這個結果對他來說算尚可接受。由於結果有分為「通過」、「其他」、「不通過」這三種,沒有直接通過,讓老婆感到有點失望。
Nick表示,老婆之後就可以先拿觀光簽證到台灣3個月,後續台灣會有相關人員來家訪,等到家訪完後再回越南等最終結果,確定有通過後才能拿居留證,結論就是「還要再跑一趟」。不過,對於Nick而言,這樣已經算好了,只是要再多花一點時間而已,直呼「也不錯啦」。Nick同時曬出兩人合照,畫面中可以看到他感嘆「人生好難」。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指出,赴越南娶親的國人請注意與准配偶作好婚前體檢,以確認對方無愛滋病或性病。
國人赴越與未成年越籍女子結婚案例層出不窮,為免不慎觸犯越南法令,請注意遵守越南相關婚姻規定:
1.男女雙方結婚必須男子年滿 20 歲以上,女子年滿 18 歲以上。有關結婚事宜由男女雙方自願決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強迫、詐欺對方,亦無他人得強迫或阻礙。
2.禁止早婚,強迫結婚,阻礙自願之婚姻,並禁止利用婚姻以索取物質與金錢。
3.早婚係指一方或雙方依法未滿結婚年齡之婚姻。有關機關或個人(結婚之一方或父母或兒女)有權要求撤銷違法之結婚事宜。
另外,依照越南法令,介紹人收受紅包係違法行為,倘有送聘金之情形,亦應低調進行,否則將被司法廳視同買賣婚姻,導致無法進行婚姻註冊,另在未完成婚姻註冊之前亦不可先舉行婚宴,國人有因先行舉辦婚宴遭罰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