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汽車肇事,隔年保費依費率表加三級;酒駕則是保費隔年加2100元。不過後者有可能會發生變相懲罰;也就是說,車子明明在太太名下,但丈夫酒駕,保費卻加上太太身上。交通部長賀陳旦認為,過去25年,國內汽、機車強制險都是「認車不認人」,希望可改成以駕駛人為目標;而且酒駕、超速、闖紅燈都必須提高保費。不過金管會認為,實施有難度;若改以「駕照保險」,等於有駕照的人都必須保險,制度都必須重新修改,將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