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亭捷運站附近商業一級戰區,這棟大樓一樓有沙龍店也有飲料店,通通在大樓外掛上招牌,經過的人一眼就能清楚看到,但是唯獨這家美甲店不一樣,鏡頭往後拉,難不成美甲店不想要宣傳嗎?怎麼只有在騎樓上以及柱子邊掛上小小招牌。民眾:「(美甲店)滿不明顯的,因為它沒有像其他店有凸出在上面的(招牌),就算我今天要來這家店,我可能也要看,就找一下。」
事實上招牌不夠顯眼,不只民眾,就連美甲店客人都常常找不到位置,為了外牆招牌擺哪,讓房東和管委會槓上,美甲店無法名正言順掛起招牌,就是因為大樓名稱的四個字,剛好有兩個字就落在美甲店的外牆上,因此管委會主張不能掛招牌,這讓美甲店房東非常不滿。
美甲店房東委任律師鄧世榮:「如果能夠在我們的一樓外牆能夠掛的話,廣告效果當然會差非常多,(當初購屋時)社區的規約沒有針對外牆可不可以掛招牌這件事做決議,區權會竟然做出了一個非常針對性的決議。」
按實價登錄,一坪88萬上下,房東花了千萬買店面投資卻不能掛招牌,買房前房東就拜會管委會,希望能把大樓名稱移位,卻在購屋後,區權會制定規約不同意移動大樓名稱,房東不服氣提告主張只針對他店面,一審判房東敗訴,法官認為大樓外牆從大樓完工以來就由管委會負責,受到社區規約限制,實際詢問管委會表示不願回應,只是當初房東買房就是打算投資,現在不能裝招牌,恐怕降低承租意願,房東和管委會因為一塊招牌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