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4月12日已同意國客運運價調漲案。公路局今天說,TPASS月票使用者不受影響,非TPASS月票使用者,政府補貼漲幅2/3,票價可微漲,以北高3排座車型最多可調高新台幣36元。
國道客運業者申請17年未變動的國道客運運價。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4月12日通過調漲案,國道客運4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5%、3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19.5%。
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交通部5月1日已同意國道客運業者可依新的運價調整票價。
公路局說,這次運價調整後將透過TPASS政策補貼TPASS月票使用者,至於非TPASS月票使用者(含非TPASS路線乘客)則由政府補貼漲幅2/3。
交通部說,經補貼後TPASS月票使用者實際支付的月票票價不變,至於非TPASS月票乘客,則視路線性質而有微幅不同調漲,常見的4排座車型,最高漲幅不超過1.56%,3排座不超過6.46%,另這次僅調整國道路段部分,實際全路線票價漲幅會更低。
公路局以「1816」台北至桃園短途通勤路線為例,4排座最高調整1元,3排座3元;「1826」台北至台中路線,4排座最高調整4元,3排座17元;「1610」台北至高雄路線,4排座最高調整7元,3排座36元。
公路局說,這次基本運價調整後,業者得於上限範圍內視實際營運需求調整票價,因整體調整幅度不大,各家業者基於市場機制,未必會調整市場票價,後續如有調整需求,須循程序提報本局各區監理所備查並公告1週後,才可正式實施。
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路段基本運價是交通部95年8月23日核定,距今已逾17年,所核定的18項成本基礎及運價水準已不符社會現況及營運需要;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於112年10月,向公路局提出國道客運路線運價檢討。